中心主任陈孝杰就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召开交流座谈会
中心主任陈孝杰就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召开交流座谈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3年4月17日,中心主任陈孝杰陈孝杰一行到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就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交流座谈。
陈孝杰主任就中心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模式探索、诉源治理开展情况,以及中心三门峡社会矛盾化解中心按照中心工作安排,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突破,被三门峡市湖滨区委政法委、湖滨区人民法院、湖滨区司法局指定为湖滨区诉源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室等工作向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周东方院长做了汇报。同时请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心三门峡社会矛盾化解中心的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周东方院长对中心三门峡社会矛盾化解中心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
1、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新时代习近平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补充,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开展以来,已发挥了很大作用,我们法院要为调解工作提供方便,做好指导。
2、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门峡调解中心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推进中有成效,组织有力,调解员队伍素质较高,应支持省民营中心三门峡调解中心的工作开展。
3、由立案一庭牵头做好调研,把民营经济领域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及如何解决做好分析,进一步促进多元化解机制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赵振营、立案一庭庭长霍丽、立案二庭庭长薛曙、三门峡湖滨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贾丽红,河南省民营经发展服务中心社会矛盾化解中心主任苏冠霖、中心三门峡社会矛盾化解中心主任孙武涛、副主任马佩莉参加了座谈会。